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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迁移户口的类型,是属于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二款的规定,全家的户口都迁入设区的市的,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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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是家庭承包,只要户籍不迁出你们全家就是法律上的承包人之一;2、你们长期不在家承包耕种,你父母没有能力耕种,由你三个哥哥耕种并照顾父母是合理可以的。3、他们耕种承包地,不等于承包地就归他们承包了,也不等于承包合同变更为他们了。4、他们丈量不等于村委会和政府把他的承包权给了他们,他们只是替父母和你们全家耕种而已;5、你告诉父母和哥哥,你们是在外打工,以后要回家生活工作的,你们永远是农民,承包地是你们的生存根本是受法律保护的。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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