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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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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就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注册。宽展就是在规定的续展期限内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这个宽限期叫做“宽展”。续展的收费标准为1000元。如果由代理公司代办大约需800元代办费,总共约需1800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申请续展注册应提出的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申请续报注册的宽展期——本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是十年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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