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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探望权双方协商一致书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规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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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对小孩的探视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进行约定,不管什么人都没有剥夺他人探视子女的权利,除非真的影响到未成年的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每个父母都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2.可以,关于孩子抚养费和探视权的约定,是可以因为实际情况的变化视为约定无效的。 3.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4.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探望权。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条款应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双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随哪一方生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到独立生活止。另一方每月享有几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星期几,根据子女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子女。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星期几接走,星期几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综上所述,原则上离婚探望权受法律保护,但是离婚时对子女的探望权必须是离婚夫妻达成协议,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探望权的行使内容、探望时间和地点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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