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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购买其股份。 根据公司法,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利继承股份和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在具有人合性的有限公司中,...
1、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所规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2、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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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死亡后,有继承人的,由股东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按照民法典或遗嘱成为新的公司股东,继承股东资格。 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当变更公司章程中股东的登记,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重新登记。 二、股东死亡后,有继承人,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或者公司股权不得继承,必须由公司回购,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公司股东资格; 只能对股权对应的财产权享有继承权,应当通过向优先购买权人转让股权或者由公司回购等方式实现继承的财产权。 三、股东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股东生前住所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作为遗产管理人处分股权资产。
股东去世后股权按股东的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因股东去世后公司股东人数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已经死亡的股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推选代表或委托律师办理公司资产核算、评估、与公司其他股东沟通等事宜。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或共同委托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一位经理人临时经营公司。如果协商无果,由继承人推选或委派财产管理人与公司其他股东推选的代表共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股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由继承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股权继承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具体事宜。如果继承人有意转让股权,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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