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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应注意的事项: 一、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 2、判决不允许离婚和调解好的离婚案件,没...
打离婚官司女方应该注意: 1、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2、要准备好所需的起诉状、证据材料以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3、证据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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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要注意哪些事项(一)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法院暂不受理的离婚诉讼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要了解更多离婚相关,请点击:离婚
打离婚官司需要注意: (1)立案阶段应审阅所要提交的诉讼材料,核实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是否一致,确定好管辖法院; (2)规范书写起诉状等文书,简明地阐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与原因; (3)提交财产清单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分割意见的财产可以不列取,因为涉及财产的婚姻案件是按照财产数额预收案件受理费的。
打离婚官司,当事人应当就自己关于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等方面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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