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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合理约定借款利息,双方宜采用书面方式对利息的计算方式,计算期间进行明确约定,并且为保证利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借款利息的上限不宜超过年利率...
约定的贷款利息在贷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内是合理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此范围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未超过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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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合理约定借款利息,双方宜采用书面方式对利息的计算方式,计算期间进行明确约定,并且为保证利息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借款利息的上限不宜超过年利率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关于《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如果约定的利息高于36%,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约定的利息在24%至36%之间,则无法请求强制执行实现利息请求。打击高利息借贷已成为近期政策导向,利息约定应更加谨慎。
根据《》的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法律是并没有进行太多干涉的。而在约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时候,也是完全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或不约定借款合同的利息,但要是约定利息的话,那么最高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
借贷合同由当事人协商约定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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