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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
所谓外地,是指双方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只能提起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在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起诉。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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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部分地区,外地的人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这些地方包括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只要是在这五个省份之内,想要办理异地离婚登记手续的话,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局,按照要求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在这五个省份之外的话,暂时不能异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即就是,如果是在这五个省内的话,可以享受异地办理离婚登记的政策,如果是这五个省之外的话,就暂时不能享受这个政策,需要回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不方便的话,也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是允许异地办理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的,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另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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