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议打电话给法官了解具体情况。 民事诉讼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简易程序中规定了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的人民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的民事案件 ,可以适用比普通程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一、民事案件: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刑事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三、行政案件:如果是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起债务案件,被告经传票传唤(已签收)拒不到庭应诉。那么简易程序能缺席判决吗?在种情况下,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简易程序中规定了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的人民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的民事案件 ,可以适用比普通程序较为简便、快捷的简易程序行审理。除法律另行规定的内容外,有关普通程序的规定,在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仍然适用。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不能因出现此种情况而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只有在发现所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或者在简程序审限内不能审结时,才应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因此,我们认为,来信中的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0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5,277人已浏览
7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