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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税务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菜单下,有一个维护税务登记联系信息的功能键,可以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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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我们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3、提供身份证明。我们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 4、提供任职文件。我们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 5、证明从业资质。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6、通知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进入国家税务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菜单下,有一个维护税务登记联系信息的功能键,可以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如下:一是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二是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第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于部门预算、重大支出和重要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笔审批制度。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和出纳分工,做好内外协调工作。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核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确保会计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六、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估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七、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完善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和人员调动交接制度,确保账目一致。八、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九、负责会计和其他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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