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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向法院实际提交投诉时,请求者必须准备以下材料文件: (1)两份民事起诉状; (2)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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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您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关于能否在各自所在地法院管辖地起诉是这么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发生纠纷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该约定可认为是选择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该约定应为有效。若当事人已分别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应由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若立案时间难于分清先后,则应由两地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不一定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 关于起诉在哪个法院都可以吗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的问题,对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都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以下情况除外 1、如果双方有有效的管辖法院约定的,则应该向所约定的的法院起诉; 2、如果属于专属管辖的,则应向专属法院起诉; 3、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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