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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核心 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 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
完全可以要求要一份合同原件,让开发商开发票,用你的收据换。 现在实行网签备案,都只要一份合同办产证了,开发商手里除了你的那份他自己会多留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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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购书及定金 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购房者交纳一定的定金后而订立的,在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 认购书中往往约定,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对于定金是否应该退还,有些购房者并不清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定金应当退还。 2、合同条款约定 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为尽早回收资金,事先约定好合同条款后把合同制成一个统一的模板,便通知购房者签订合同,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里的每条手写规定,南京尤其是对开发商免责条款及补充条款,其中补充条款是合同中没有约定而补充说明的。 合同内容应该是双方约定的,如果购房者觉得不满意,千万别草草签字。 3、广告内容约定 每个开发商在推出房产时都作有广告宣传,有些广告内容对购房者是,而对开发商有束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购房者有权要求将相关内容写入合同,对日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 4、规划设计变更 如果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将原有的景观、绿化等进行拆除改为他用,就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由于合同条款中很少涉及,如果可以,双方协商尽量把相关材料也附到补充条款中。
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核心 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 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 收据换领:经我司确认到帐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核心换领收据。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办理地点:销售接待核心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楼宇认购书》原件。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选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公证处公证费收费标准:房价在50万元以下(含)为房价×1.8‰;房价在500,001元至500万元(含)为房价×1.5‰。 *凡身份证、护照上无中文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提供由我国境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用名的公证文书原件。公证处公证费收费标准:105元/宗。 律师服务费:300元。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清楼款证明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一、全款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办理全款购房手续: 1、首先通过媒体收集有关房地产项目的各种信息。 2、通过对自身的消费需求状况(购买能力、欲购买楼盘位置、居住小区的配套、环境、物业管理、总价格、面积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衡量与分析,初步确定一个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购房框架,然后结合收集的各种楼盘信息进行筛选、比较,确定几个备选项目。 3、对备选项目通过收集的楼书资料,电话咨询或熟悉该项目的朋友做一番初步了解,然后抽出几天时间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4、现场考察项目过程中,可邀请一些对建筑和环境懂行的朋友同行,这样对选择到好房屋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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