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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有探视权。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
离婚后有探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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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权的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夫妻可以自行协商探视的具体方法以及时间等事宜;如果无法协商,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先明确这个问题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是提出来的。 如果能协议解决,那再好不过。通常情况是一方抚养孩子,允许另一方有条件的探视孩子。 如果对孩子抚养权双方都不肯让步,那么法院会以有力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将孩子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享有探视权,具体情况如何还可以调解。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法院才会取消父母一方的探视权,那就是对孩子成长极为不利,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不然,通常情况下,任何夫妻离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都是享有探视权的。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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