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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对方一般不会配合。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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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理案件后审查案件后符合立案标准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1、找不到被告,可以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2、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3、《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被告反诉后,作为原告,应当对对方反诉的投诉和证据提出答辩和反驳的证据,积极应诉。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独立反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反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终止,不能提出反诉。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和本诉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3、反诉必须与本诉讼的诉讼标的或理由有关。被告可以向本诉原告提起反诉,也可以根据与本诉相同的事实增加本诉案外人作为反诉的共同被告,但不能以本诉其他被告作为反诉被告。向本诉人民法院提起反诉,本诉法院应当有管辖权,反诉不得违反专属管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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