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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适当。理由: 1、女方一直在家带孩子,无稳定经济收入来源; 2、女方为家庭付出较多...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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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学习方面。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1、当然有权利,但是前提是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如果女方主张抚养权,且最终得到法院支持,因男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则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给予女方,反之则是女方给付男方。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教育费和生活费的一部,给付数额及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议及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数额的合理要求。2、子女的抚育费,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受能力、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予以确定:A、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度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其月度收入的百分之50B、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其年度收入或同行业收入按照上述比例予以给付C、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上述比例的给付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36条、37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条
可以。财产一人一半。是你的问题女方还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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