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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哪个派出所就去哪个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有的地方是去派出所上级的分局或专门的办证中心办理。 必须带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带属于自己的常住户口...
试点地区可以办理身份证。非试点地区只能在异地火车站、机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自2015年2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江苏与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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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19号; 2、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长沙市开福区刘家冲1号; 3、长沙市公安,长沙市解放中路140号; 4、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长沙市芙蓉南路电力路1号天心政府东北角; 5、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等。
身份证补办都是在当地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办理,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在工作所在地办理,具体可以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民警。
补领身份证需要的资料、手续及受理地点,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补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符合异地受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的要求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居住证原件申请补领;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二,《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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