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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换领的,还需提供原《》。 (2)《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
1、身份证丢失声明2、户籍薄3、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3张公民丢失身份证,被盗,在户籍地,持有居民户籍簿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可以办理补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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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行身份证需要以下三项资料:1、身份证丢失声明2、户籍薄3、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3张公民丢失身份证,被盗,在户籍地,持有居民户籍簿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离开户籍地的,可以向附近的户籍派出所或事务局申报丢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以在异地受理地办理补充手续。丢失申报由本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丢失申报登记表》。市民也可以通过全国拾取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信息。
补办身份证需要公民本人到场录取指纹、拍照、提供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异地补办身份证,按照目前规定,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如果需要异地办理身份证,在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或者补领居民身份证,公民本人要先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在公民提交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在六十日之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缩短制发证周期。目前,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治区、直辖市)自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现代人的身份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明文件,如果有一些人原因为搬家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导致身份证件丢失,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来进行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有户口本,还有一些申请表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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