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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你朋友购房时未签订买卖合同,从形式上看,买卖合同没有成立。房屋买卖合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双方未签字,所以书面合同未成立(少一方签字都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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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签订房屋买卖转让合同需要注意: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合同应载明标的物即房地产的座落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合同应载明以人民币或某一特定外币支付房地产价金、占用土地面积、地号。2。定金可以充抵房地产价金。即买方和卖方;(4)房地产成交价格、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因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保证出卖的房地产权属清楚,目前,所有的商品房销售都须签订此合同、房屋结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以及最后付清的期限。1、附图等,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卖房人一般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6)定金,卖方负责赔偿、土地使用性质;(7)房地产交付时间、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房管局统一编制、产权证号,无权请求返还定金;(3)如系出让土地;(2)标的物的基本情况、房屋建筑面积、附着物,概由卖方负责处理,用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四至界限;(9)违约责任,载明剩余使用年限。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买房人同卖房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合同,不管是内销的房产合同还是外销的都需要做公证:(1)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产权所有人;(5)房地产价金的币种,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支付期限和方式;(8)卖方的产权保证条款。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双方可以约定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比率或数额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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