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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前一方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另一方不参与财产的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
同居之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另一方不参与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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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般情况下,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对该财产不进行分割;同居后一方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由一方出资购买的,仍然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在同居分手时,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是按份共有,在分手时会按照出资额,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房屋可能由一方占有,并给与对方补偿,具体法官会采取哪种分割方式,需要根据法官的理解为准。
如是男方全资购买,则房产属男方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男女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按比例享有产权,按比例分配。
如双方无书面的财产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均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依法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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