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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统筹渣土弃置场地建设工作。区人民政府按照专项规划组织本辖区渣土弃置场地建设。本市实行渣土有偿处置制度,加快国有渣土弃置场地建设。处...
企业申请渣土处置核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相关规定;(二)企业自有渣土运输车辆不少于二十辆,具有固定的停放场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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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运输车辆应当保持牌照及放大号牌清晰完整,随车携带准运证、通行证、安全证。五小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准运证、通行证。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内部监控系统,配备专人监督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卫星定位装置损坏的,应当立即停止运输并及时修复。不得故意损坏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本市建立渣土运输企业信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运输企业延续许可、参与相关招投标活动以及对驾驶人员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单位优先选择信用评价良好的企业承接渣土运输项目。信用评价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另行制定并公布。
渣土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吊销渣土处置核准并予公布:(一)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以下死亡负主要以上责任或者致三人以上死亡负同等或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伪造或者涂改渣土处置核准证件的;(三)出借渣土承运证件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参与招投标的;(四)承接未经渣土处置核准的渣土运输项目,擅自运输渣土的;(五)在规定场地之外倾倒渣土的;(六)在运输中不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和管理,有暴力抗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渣土处置核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听证。吊销处置核准听证期间,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准运证件。城市管理部门吊销渣土处置核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渣土运输专用铭牌和安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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