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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转让股份,原股东可以退股,股份转让既可以内部转让,也可以外部转让。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办理。《公司法...
股东想要退股,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寻找公司设立的章程,是不是有退股的相关规定,还要看看你退股的理由是不是合理来决定。 股东出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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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交易。持股一年的,只要股票上市,就可以自由买卖。《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姓名、住所、转让出资额记录在股东名册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一半以上同意,拍卖、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者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原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并不是绝对的,法律确立新股认购优先权是在比较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平衡和公司资本顺利扩张两种价值之后做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原有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是可以被合理排除的。事实上,在实际案例中,只要公司能让市场相信今后公司业绩会因为新股募集资金项目推动,增长高于股本扩张规模,增发新股一般都没有老股东优先认购权,尤其是定向增发。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要资产给其他人的;(三)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发生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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