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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分户,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等。《海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第四十条家庭户分户(一)分户条件:家庭成员因居住生活条...
产假最多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90天。法律规定:《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享受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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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方法需要不同的条件。引进人才所需的申报资料:接受户籍转移申请的学历和职务证明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书的户籍转移人员户籍证明书和户籍成员关系证明书或公证书的户籍人员身份证明书或户籍簿复印件。亲属避难新生儿入籍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的身份证明书和户籍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明书的准生证明书和生育证明书(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必须发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证明书)。夫妻避难家庭:避难家庭申请、身份证和户籍簿收到公司证明书的结婚证明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书和户籍薄的转移者的户籍证明书和转移者的户籍证明书或者公证书。父母的孩子避难家庭:避难家庭申请、身份证和户籍簿接受公司证明的避难家庭户籍证明书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书或公证书夫妇同时入籍的,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孩子避难父母,也必须发行结婚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书。近亲避难:发行法定监护人(养育)失去养育能力或死亡证明书,与避难人确立监护人(养育)关系的公证书。
产假最多18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90天。法律规定:《海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儿童的夫妇,享受以下报酬和优待:(1)属于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员工,女性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男性护理假15天。结婚假期、产假、护理假期间,发工资,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本人申请的公司可以给婴儿一岁以上的哺乳假,其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不影响升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作年数(2)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海南省新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省外居民取得本省居住证,参加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时不包括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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