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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可以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申报户籍,r到孩子父亲一方上户口,还需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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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即使是,也需要入户,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2、非婚生子女如果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簿等,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1、《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3、《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你是违法生育子女的,不管你们夫妻是否离婚,不管孩子的户口是否申报,计生部门都会向你们征收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社会抚养费当然还需缴纳,但这是属于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
1、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即使是,也需要入户,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2、非婚生子女如果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簿等,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1、《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3、《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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