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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同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罚没财物,是对其公职行为廉洁性的严重侵犯,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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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条件包括: 1、犯罪主体仅限于单位,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主观表现为故意; 3、侵犯责任的诚信和同一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上,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的,应当以单位名义上交国家罚没财产集体私分。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处罚标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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