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构成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构成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违反诊疗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如果是情况紧急,不能排除病因的情况下,为了救治生命,不得已情况下实施的轻微后果时,一般不以医疗事故论。医疗差错是违反医疗服务合同导致的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存在差错的就赔偿损失,如果不存在差错的,就不赔偿。就目前情况看,可能有差错的情况,可以考虑要求就差错部分费用由院方承担。
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百分之百;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百分之九十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乘以30年乘以百分之九十;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医疗事故: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存在违法和有害的过失,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残疾和严重的功能障碍。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1)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医疗资格、职称和职务医务人员。(2)必须有医疗过失。(3)必须发生在诊疗和护理服务活动中。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后果(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一种诊疗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的痛苦,延长治疗时间或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但后果较事故轻。根据不良后果的程度,可分为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1、一般错误是指对患者没有任何后果的错误。在一般医疗错误中,由于医务人员的错误,在诊疗过程中出现了一般错误,但责任人可以实事求是地及时报告和处理,对患者无害,无不良后果。2、严重错误是指医疗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错误。后果可以表现为各种方式,如增加痛苦、延长治疗时间、扩大经济支出、轻度并发症或后遗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6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