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比例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比例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比例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的承运方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运输合同中双方的责任有: 1、托运人责任:告知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按约定提供货物,支付运费; 2、承运人责任:按照约定将货物安全运输至指定地点,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免责事由有:发生台风、地震、洪水、冰雹以及非双方所能控制的社会异常事件的;属旅客自身原因造成损害的;受第三人侵害且承运人已尽合理告知保护义务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537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