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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不产生,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另外,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从合同自然无效。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
房屋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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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的效力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抵押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抵押合同变更 抵押合同变更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变更合同。抵押合同的变更事项需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抵押合同的终止 抵押合同可以约定终止事由,一般终止情况如下: ①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 ②抵押合同被解除; ③债权人免除债务; ④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房屋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房屋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在合同生效前,它虽由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九十五条同时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房屋抵押担保责任的承担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理解,抵押是担保方式中的一种,这种担保方式是不转移占有的,用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只要相关人员偿还债务,对房屋来说是没有什么损失的。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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