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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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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及相关工作。上下级商务主管部门均有权管辖的事项,以下级商务主管部门管辖为主。商务部依法管辖由本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核审机构同意给予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员在报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前,应当填写《商务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权。自商务主管部门告知之日起3日内,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权、申辩权。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制作《商务行政处罚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笔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相关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依法予以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由其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具体实施。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将本部门行政处罚工作统一交由一个内设机构,或者依法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具体承担。内设机构应当在所属商务主管部门法定权限内,并以所属商务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商务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内设机构和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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