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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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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1、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这个新型土地承包政策在根本上并没有改变原有承包期限中的规定,换而言之,村委会将依旧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全村土地平均分配秩序。农民原有的土地不会被打乱重新发包,没有土地的依旧申请不到土地。 第二,《土地流转合同》修改注意哪些? 土地流转承包制定的合同期限基于第二轮承包到期后作废,而如今二轮承包期限延迟,农民与被承包方需要拟定最新的承包合同。 1、注意改变合同日期,重新签字按手印保障各自法律效益; 2、确认承包地附着物情况,地块只分为水田与旱地两种; 3、最为关键一点,明确农业相关补贴的补贴方。 第三,大规模分配不会有,小规模调整要抓住机会 大规模土地分配在四十年之间不会出现,不过村集体内部的小规模调整可以继续。仅限于部分土地面临特殊情况的农民。 1、他多一垄、我少一亩这类人地矛盾十分突出情况; 2、相邻两块土地关系调整,需要取得全村村民70%赞同意见,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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