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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1、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不是给农民的补偿。至于村集体...
土地承包合同未满的,应当补偿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费。征收承包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及时足额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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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未满的,应当分为不同的情况。耕地征用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承包,土地补偿费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和安置费属于承包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可直接来电详细说明。
属于土地所有人。即征用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金属于村集体所有人。征用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金属于村集体所有,而不是农民的补偿金。至于村集体如何分配土地补偿金,应当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绿色幼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用前被征用单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数量。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的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计算,被征用单位在征用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数量。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贴。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的总和不得超过征地前三年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务院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提高征地补偿和安置补贴的标准。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计划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布,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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