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是需要在税前扣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种理解是对的,交费基数有区间,上面封顶下面保底,中间按实际缴费. 第二种情况:政策要求也是明确的,就像你说的,单位和个人都得按托底基数交费.如目前发达地区,平均工资的下限月1000多,乘8%的比例也就100元(仅指养老),而各地都有最低工资指导价格,总会是他的好几倍,所以如果单位执行了相关规定,你说的工资A很少的情况是不应存在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小时工(工作时间不足标准工作时间一半的),工资收入就较低,另可按小时工保险办法处理.以上是对社保问题税前扣除上限的相关解答,祝你开心。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不是基本的不能扣除。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随同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据实在税前扣除,这种发放方式不需要发票。对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应当并入职工福利费用,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0人已浏览
2,962人已浏览
669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