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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 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 如果有...
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三大队列管理处。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恒安路。2、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榆乌路。3、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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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1、事故责任认定: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事故责任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在当事人共同申请的交警调解中该认定书是当然的依据;在法院的民事赔偿诉讼中,事故责任认定书仅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之一,已经不再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当然依据。 以上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望对你有益。
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2.伤人事故 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财产损失事故 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二、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弯道处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如下: 在路口左转的车辆无论路口有无信号灯均需要对同一道路对向而行的车进行避让,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二条第(三)项中的规定的“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条例,判断此时如果出现事故,左转车辆应负全责。 在有信号灯管控的路口,需要右转的车辆无论在车道信号灯放行情况下还是在信号灯管控的情况下,右转均需要让行侧向直行车辆和直行非机动车和行人(有右转专用信号灯的除外)。在路口,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右转车辆毫不顾忌的抢行。在此提醒此类司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全责是逃不掉的。 在同一道路,相对方向的两辆车面对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时需要左右转路权在哪边呢?我国规定,此种情况下右转车辆(转弯半径小,故称小弯)应主动避让对向左转车辆(转弯半径大,故称大弯)。 在路口掉头也是需要注意的项目,如果路口有禁止掉头标识应严格执行,如果路口处没有明确的禁止掉头(左转弯)标志、标线的路口时,无论前面是红灯还是绿灯,都可以合法掉头。但掉头车辆均需要避让对向直行车辆或其他正常行驶车辆,如发生事故则掉头车辆负全责。 具体情况仍需要交警队事故现场的勘察,以事故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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