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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减工程质保金有三种方式,分别是: 一、最后工程结算的时候,按照结算价和约定的质保金比例,计算质保金金额,在最后一次付款的时候扣除质保金之后...
1、扣减工程质保金的方式有:最后一次付款时扣除质保金;每次付款时扣除应付款金额乘以质保金的比例;工程开始或结束时单独收取质保金。 2、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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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工程的质量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工程建筑的质量问题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促进工程质量的建设,确保工程的实用性能,维护广大人民的安全,我国制定了工程质保金的相关规定。那么工程质保金的扣除手续有哪些,工程质保金的扣除有哪些手续?
这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可以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按合同约定方式与数额)。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扣减工程质保金有三种方式,分别是: 一、最后工程结算的时候,按照结算价和约定的质保金比例,计算质保金金额,在最后一次付款的时候扣除质保金之后付清别的款项; 二、按照合同约定每次付款的时候,在应付款金额乘以质保金比例的金额扣除不支付; 三、在工程开始或者结束的时候,在工程款之外,单独收取质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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