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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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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协议不成时,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还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综上,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是赠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赠与的话,在财产转移前是可以撤消的。在分割时,原则上应均分,但法官会从照顾妇妇儿童的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酌情予以照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出上述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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