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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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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付抚养费的,夫妻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规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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