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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遗赠人家庭成员情况证明,遗赠人未婚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本辖区无婚姻记录证明 (2)扶养人的身...
具体的深圳遗嘱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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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遗嘱公证的话,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
办理深圳居住证需要公民在当地申请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然后向当地相关机构提供以下信息。同一个城市的非现场居住不需要申请居住证。只有跨市区的非现场居住才需要申请:1、我的有效身份证原件、2、个人1英寸登记照片、3、居住地址、就业、就业等证明材料。非深户籍人员申请居住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特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地。非深户籍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请居住证之日,连续居住12个月的,被视为合法稳定居所(2)特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非深户籍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领取居住证之日,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12个月或领取居住证之日的2年内累计18个月的,视为合法稳定的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公安机关委托的机关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和最近的照片。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核实申领人居住登记、社保等记录。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行居住证的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回答的,公安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答。
(1)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遗赠人家庭成员情况证明,遗赠人未婚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本辖区无婚姻记录证明; (2)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等)。扶养人有配偶的,其配偶应到公证处签署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或共同作为扶养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遗赠扶养协议; (5)与遗赠扶养协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遗赠人与受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6)公证员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是深圳遗嘱需要公证所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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