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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第四十条所称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仅作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人拥有定标的决策权,在...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二)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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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其受理投诉的渠道、范围和条件,并为投诉人保密。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不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超过三个工作日不告知的,视为受理。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预算资金或者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政府融资的项目;(四)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依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可以依法取得劳务报酬。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客观、公正地评标;(二)对评标项目保密;(三)依法提出回避申请;(四)不得与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五)不得收受投标人财物;(六)对本人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对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予以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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