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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
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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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可以撤销。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七十九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原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对交通事故有异议的,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向作出责任认定书的上级机关申请复核;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1、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在实践中,交通大队的上一级交管部门,是指各地市级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很少对原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变更或撤销决定的。3、代理人要求法院依据职权对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法院一般不予以支持。
认定书签字之前可以和解解决,签完字就没办法撤销了。对方承担全部损失,但不更改事故认定结果。如果事故认定双方没有签字,事故认定会不会生效。事故认定只作为一种责任证据,不会产生任何违法的效果,当事人与对方协商结果保留相应的证据,法律上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的作用取代责任认定。但是,认定结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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