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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如下: 一、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居住在中国国内的人,也是不居住在中国国内从中国国内获得的个人,包括中国...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 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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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薪金所得 除工资、薪金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不论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再根据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劳务报酬所得 区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5、稿酬所得 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权利: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0、偶然所得 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11、其他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按“其他所得”征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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