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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
挂名股东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另一种是约定挂名的股东。这两种类型的股东都存在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挂名股东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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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册资本或者股东变更登记时,要提交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中需要写清楚的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地点及性质,对股东的通知情况和股东到会情况,会议主持和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尾部应该有到会股东的签名或者盖章。
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是无效的,因为向公司内的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
关于公司对外借款的股东会决议包括借款数额及事由和股东签字等。对于有限公司来说,对外借款是重大事项,如果数额较大,总经理是没有权力批的,要召开股东会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形成的决议基本法律效力。其它股东对股东会召开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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