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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的处理是,需要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需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需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
公司注销了,未清偿的债权债务也无法清偿了,毕竟偿债主体都没了。在公司注销前,这要实际清算程序,必须按规定通知债务人,书面或公告,在清算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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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注销时债权债务的处理是,需要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需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2、需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3、需清偿公司的债务; 4、分配给股东剩余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合同效力方面。合同在签订之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特殊约定的除外。公司现在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只能说在公司实体灭失后,若有公司的继受主体,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2)至于货款方面,本身属于合同里面规定的权利义务,同前所述,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因此建议在公司实体灭失前,和对方商量好货款的支付对象。
1、分公司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因此,分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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