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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投资的国有企业为一级国有企业(即股东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外商投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的年度投资计划进行投资。投资项目...
外资股权并购需提交的材料有: 1、股东会议同意并购的决议文件; 2、并购的书面协议; 3、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和转报文; 4、外资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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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应当披露公司的对外债务,新股东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债务责任。股东依法履行投资义务的法律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中不能转让,实际上部分投资虚假或逃避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律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将股权转让给无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同意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转让给新股东。
外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材料: 1、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的股权转让决议;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章程; 4、股权变更申请书。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住所,还应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增加注册资本涉及改变原合同的,还应提交补充协议;变更企业类型,还应提交修改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变更法定代表人,还应提交委派方的委派证明和被委派人员的身份证明;转让股权,还应提交转让合同和修改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协议,以及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如果是中外合资企业,首先A不得收购B的股权,因为收购后企业性质会发生变化,必须到外资委先行申报通过后方可实施。 不管企业的构成有几方股东,企业人格只有一个,当然属于独立运行的国内企业。 如果C的协议中有明确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除非修改协议,否则协议成立。 协议中对产品的描述越模糊,其外延就越广,对于A来说,越方便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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