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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2.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1、规定:超限10%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 2、但对超限3次以上,责令卸载并处300元以下罚款;超限10%以上20%以下,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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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货车超载未达30%的处扣三分,罚款200到500元;超载30%以上的,处扣6分,罚款500到200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附件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在国家新规超限超载的规定中,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以《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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