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税务行政复议担保解除

2022-08-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本案中,因三都公司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省国税局遂通知三都公司补正材料,经审查,省国税局认为三都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三都公司,程序合法。综上,省国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对三都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三都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三都公司负担。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