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行政处罚有什么具体的特征

2022-11-09
1、行政处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作出。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有权作出制裁行为的主体有多种,如法院有权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告作出判决,予以刑事制裁,但行政处罚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能在法定职权或授权范同内实施行政处罚。因此,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的一种法律责任,而不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这里所指的行政相对人并不包括内部行政相对人,因为行政处罚存在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其对象只能是基于公民身份、法人身份、其他组织身份的管理相对人。 因此,行政处罚不同于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求属关系或监察机关依职权对公务员所作出的行政处分 3、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行为的制裁。首先,行政相对人之所以受到行政处罚,是因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违反了行政法规范,而不是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或民事法律规范。这使得行政处罚与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相区别。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