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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2)加强员工保密教育。 (3)健全员工人事资料。 (4)离职员工的管理。 (5)与高管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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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对企业有价值的信息,若尚未对公众完全公开,皆可能构成企业的商业秘密。以投标文件为例,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报价及技术方案,决定着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优势、能否中标,在开标之前,竞争对手一旦知悉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技术方案内容,便可以有针对性地调整自己的相关报价及方案,以获得更高的中标机会,故投标文件通常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技术设计、程序、源代码、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工艺流程、设计图纸、试验方式和试验记录、技术诀窍、产品模型、关键数据、战略规划、商业模式、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财务资料、投融资计划、调研分析报告、招投标文件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公司应当制定相关的保密制度,并与员工订立保密协议,规范公司涉密资料、信息的管理。商业秘密(B siness Secret),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商业秘密的范围由公司规定,一般客户信息、商品进货渠道及价格,以及一些技术等可以属于商业秘密。
一、公司如果起诉,从您的描述中来看,公司的证据是不能够完全充分证明你朋友的行为直接侵犯商业秘密。朋友出往公司复印资料的行为是不能直接证明与公司商业秘密的侵犯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法院审理不可能把可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作为绝对的判决依据。 二、关于商业秘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我想除了可口可乐的配方属于明确的商业秘密,一般的商业秘密也不是能够随意定性的。公司这场诉讼应该是要诉累或者败诉的。 三、保密协议也是要合理性,合法性,不签就更加没有约束力。 四、本案的行为的不良后果并没有直接体现的话,直接没有法律后果。我认为这是一场不可能的诉讼的了。 综合来讲,应该不会诉讼,对方律师不会这样子诉讼,太粗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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