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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这项条款无效,但是合同有效;还是这份合同是无效合同?对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仲裁部门或法院确认,但如...
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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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企业补给差额部分,并支付25%的经济赔偿金。你弟弟与企业约定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无效的,他有权要求企业补发低于工资标准的那部分工资,并支付25%的经济赔偿金。
针对您的问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伤工资标准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相关条款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并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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