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纠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至于开庭多长时间有判决书,法律没有规定。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法律分析 劳动仲裁裁决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但是,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双方按调解书履行就不需要再作出裁决,裁决前调解没有时间限制。 2、劳动争议案情复杂,仲裁裁决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对先行裁决不服的,可以想人民法院起诉。
1、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5日;至于开庭多长时间有判决书,法律没有规定。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