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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交的社保费,可以由当事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和保卡,以及重复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到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上述材料,然后申请社保退...
参保人员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武汉市手续时,如转出地与武汉市存在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先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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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关系从外地转至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程序如下:1.在市区统筹范围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并根据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载参保人员的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二、转入前建议与拟转入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是否符合接收条件。三、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因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社会保险关系,同一时间段出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重复缴费情况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予以清理,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其中: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部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实际转移金额的,予以接收,并于结算年度末结转使用。如是多地转入,转入地与转入地之间的缴费部分有重复,这种重复苏州市无法操作清退只能作合并处理:缴费时间不重复计算,缴费基数、个帐金额进行叠加。建议具体咨询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苏州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办理社保退费。或在社保官网上申请办理“社保重复缴费处理”,填写并打印申请表; 2、由社保经办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 3、如果资料齐全并通过审核,工作人员将当场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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