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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损失是由对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造成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不能。法人是老赖,是说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公司依然会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不会被解除。公司在被纳入失信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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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如果该损失是由对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造成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失信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变更股东。但是,失信股东的股份被质押或冻结的,不能通过转让股份转让资产。如果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列为不可信执行人,则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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