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包括深圳。支持公积金异地互贷的八个城市是、佛山、珠海、中山、肇庆:东莞、广州、惠州、江门深证公积金不能购买东莞商品房...
有银行贷款就伴随着银行抵押,有抵押在上就无法办理过户,除非还清贷款。为了能够更有效的为您解答,可以联系我们为你详细解答。山东XX-逯见涛律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办理公积金月冲还贷。 2、月冲,即逐月还款法,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3、注意: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每月还款,但是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条件,而且每年提取一次。我们每个月所缴纳的公积金会存入到一个活期的账户当中,每年到了一个固定的月份,公积金中心会对你的这个账户进行结算,转变成定期的账户,才可以去还贷款。
按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只要满足破产条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诚心回答你供热公可以申请破产吗这个问题,望采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4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